星期二, 1月 10, 2006

網路規範?

在廣電媒體的規範上對公共利益的內容有所謂must carry的規定,主要原因是廣播電視所使用的無線頻譜是有限的。然而自有線電視普及後,頻寬增加,單一頻道已不具獨占性,頻道有限的條件已逐漸消失,便逐漸邁入消費者導向的時代。時至今日,市場論者-主張「言論自由」,反對政府管制,讓消費者決定市場需求,和公共論者-主張適當管制使媒體表現能符合公共利益,雙方仍在持續的辯論當中。

  Sunstein顯然是一個反對市場論的公共論者,但是他提高論辯的層次,藉由詮釋何謂「自由」與「民主」,以反駁市場論的說法。他認為自由不僅是滿足選擇和喜好,也必須確保慾望和信念的行程是自由的,因此,如果一個人不能接觸到反對意見,因而失去評斷正反意見的機會,那便是失去自由。真正的民主體制下,閱聽眾不應該是「消費者」,而是「公民」,身為一個公民,人們的慾望是「利他」的-期待所有被壓抑的聲音,攸關全體公民利益的事,都該被瞭解,這與消費者的需求-「利己」的,陷入消費循環中卻不自知的窘境大不相同。另一方面,只要政府的作為是民主的,是回應「公民」的判斷,那就不該被視為政府干預。

  前述的論點正是Sunstein為何要主張將商議民主應用在網際網路的根本理由。自由不只是為了滿足個人喜好而存在,更是讓人們有機會去追求自己的喜好和信仰,置身於充分的資訊以及廣泛且不同面向的選擇中。因此,網際網路提供給個人完善的資訊過濾機制,並不符合自由的真諦。在民主社會中,公民應該有和來自四面八方不同的意見、觀點「不期而遇」的機會,而新傳播科技的分眾化卻使得這樣的功能更為削弱。網際網路中雖然存在著許多來自四面八方觀點互異的資訊,他們被接觸到的機會卻是不均等的。在看似多元的表象背後,實際上是一個個互不溝通的、觀點極化的「家族」、「討論區」或互相串連的blog等群體。透過完全個人化的傳播通道所看到的,是一個窄化的世界。

  根據前述觀點,為使得網際網路中的使用者皆能扮演一個「公民」的角色,適當的管制網際網路在理論上應是合理的。不過,有一個認知的前提是,這不是唯一的、最好的辦法。畢竟要將人民從「消費者」提升至「公民」的層次,並非只是消極的管制就能完成的,因為這將可能只是強迫人民進入公共領域中,他們卻可能依然毫無公民意識。如果台灣的人民普遍對多元文化的興趣缺缺,客家、原住民電視台依然沒有閱聽眾。如果人民不願接觸不同的觀點,在瀏覽網站的時候,依然只會「點」自己想看的資訊。因此,筆者以為,在進行消極管制的同時,積極的媒體素養教育應該齊頭並進,如此一來將不僅是塑造公民的環境,還包括公民的培育。
  近來有兩位英國學生製作一個被稱為「google大預言」的影片,指出在2014年google將完成一個「進化個人資訊結構」的整合(Evolving Personalized Information Construct),這是一個將「Daily Me」的概念發展到極致的個人化網路資訊蒐集系統。如果這樣的預言成真,Sunstein所期待的網路民主共和國將面臨最大的危機,相較於坐以待斃,抱怨管制的困難而放任商業機器製造更多的「消費者」,即便是消極的管制,也顯得再積極不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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